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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00:00

區議員騙14.7萬薪津囚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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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新田區區議員文光明【圖】去年被廉政公署起訴,指他涉嫌訛稱聘請一名男子黃漢明為兼職助理,詐騙民政事務總署14.7萬元薪金償還款額。 申請保釋候上訴遭拒 被告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拒絕其保釋申請。 控罪指被告不誠實和虛假地向民政事務總署遞交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申請,並表示於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聘請一名男子為兼職助理,每月向該名男子支付3000元薪金。 裁判官批評文光明作為公職人員卻刻意犯法,違背選民對其信任,且毫無悔意,指量刑起點為監禁12個月,但考慮其健康狀況及過往對社會的貢獻,予以減刑。 根據《區議會條例》,若區議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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