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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19-03-19 17:10

交通部:共享單車押金應當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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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公布,就網約車、汽車分時租賃和共享單車等方面徵求意見,明確營運企業原則上不收取用戶押金,鼓勵企業採用服務結束後,直接收取費用的方式提供服務。

在預存資金上也設置限制,如共享單車預存資金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下同),其他交通新業態不得超過8000元。新規明確指出,共享單車押金應當日退還給用戶。

同時,新規設置收取押金的上限,汽車分時租賃的單份押金,不得超過企業投入運營車輛平均成本價格的2%;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單份押金,不得超過企業投入營運車輛平均成本價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