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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 00:00

專業議政 梁繼昌

修訂逃犯條例 衝擊港人法律保障

香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條例》),賦權行政長官以行政權力啟動引渡程序,把疑犯拘留及要求法庭批准把疑犯移交到沒有長期引渡協議的司法管轄區,並除去《條例》中禁止與中國內地進行引渡的限制。香港人、本地和國際商界都對修例表示憂慮。 行政命令取代立法 我對政府今次推動修訂《條例》的手法和態度是絕不認同及失望。政府借一宗港人在台灣被殺的案件提出修例,並以鼓動情緒的方式進行推銷。對於如此重大的法律修訂,政府竟沒有經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甚至刻意迴避公眾討論,只以20天的時間接收公眾的書面意見。 此外,是次的修例賦權行政長官繞過立法會,透過行政命令與全球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就個別個案進行一次性的引渡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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