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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03-13 14:32

曾偉雄:僅限台個案移交逃犯做法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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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有來自商界的港區政協憂慮修例後,內地當局會將政治案件,包裝成刑事案,影響營商環境。

警務處前處長曾偉雄表示,明白商界擔憂法例涵蓋範圍太廣,認為可以將現時政府建議於附件內的罪行「斬件式」處理,先作移交觸犯包括暴力行為等嚴重罪行的逃犯。至於商業罪行須待政府與有關方面詳細討論後再處理,希望可以釋除商界疑慮。

對於有建議只限制在台灣的個案才能移交逃犯,曾偉雄指有關做法不可行,因為亦有在其他地方干犯嚴重罪行的逃犯,因未有協議留在香港未能移交。

他又認為,香港與20多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的協議,對回歸21年來仍未能與內地移交逃犯是很奇怪,希望當局盡快處理,以免對受害者家屬造成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