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2 00:00
社評 社評
不怕法外開恩 只怕法外開窿
違反吸煙條例,當然不是什麼嚴重罪行,大不了定額罰款而已,然而當執法者主動停止檢控違例者,則予人「應告不告」的不良觀感,甚至有姑息放縱之嫌,對於法治精神而言不能不說是一定程度的玷辱。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承認,由於未完成相關法定程序,暫停於四百五十個公眾遊樂場地執法,涉及四條法例,包括《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遊樂場地規例》及《泳灘規例》。換言之,市民若在不准吸煙、不准擺賣或不准唱歌的地方犯禁,政府不會提出檢控,變相產生「無王管」的荒謬情況。
康文署到底未完成什麼法定程序呢?原來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附表四,署方須將轄下一千七百個公眾遊樂場地的圖則存放於土地註冊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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