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03-06 12:47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擲三文治,判監3星期,他其後不服定罪上訴,高院法官早上裁定吳文遠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判詞指出,即使吳文遠當時未有用三文治擊中梁振英,但對方當時感到驚恐,足以構成普通襲擊,但不理解控罪為何不直接控告被告普通襲擊梁振英,而以「惡意轉移」控告他普通襲擊案中,第二證人的警方總督察。由於控方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吳文遠有意圖襲擊該名總督察,因此裁定他上訴得直。
法官指,梁振英為時任特首,檢控當局為避免傳召他作控方證人而作這個選擇,質疑如檢控當局因為要遷就一個人,而作出一個表面看來不合理的檢控決定,做法值得商榷及令人不安。
吳文遠庭外表示,今次是政治檢控,認為法官的觀點精闢,不擔心律政司會再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