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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19-03-04 10:18

【預算案】羅致光:購物業程序持續3至5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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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提出撥款200億元購買60組物業作社福設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出,政府會視乎市場情況,慢慢入市,以合理價錢購買物業,強調若超出合理價錢,政府不會買,無必要「為買而買」。

羅致光出席電台節目時指,預計有關設施將於2021年陸續推出,但200億元的撥款不一定全部在3年內使用,認為購買物業的程序持續3至5年是合理。他稱,倘若使用6至7年實施計劃,倒不如政府自行興建有關設施。

他強調,200億元購買物業是短期措施,政府希望預留推行空間,以免影響市場,又指政府暫時並未構思何時將200億元撥款的餘額回撥庫房。

羅致光又指出,有關計劃意念已醞釀一段時間。政府在過往十多二十年覓地增加服務設施,但目前存在服務短缺問題,遠水難以救近火,覓地規劃工作要進行,但所需時間長,不能理會眼前的問題,現時應構思新方法以減低服務設施不足的情況,強調政府購買物業的政策一直存在。

羅致光提到,透過計劃興建院舍的機會好低,但若政府在推行計劃期間,遇上地點及價錢都合適的物業,不排除用以興建院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