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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8 00:00

保險解碼 周榮佳

勿發假誓早領強積金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有中介公司竟然教唆他人發假誓,訛稱永久離開香港來提早領回強積金,然後從中收取昂貴手續費。新聞片段中看到,事主強積金戶口內有9.1萬元資金,成功領取後要收取1.2萬元中介費,即是戶口資金的13%。 看到這宗新聞,不禁嘆一口氣,強積金推行多年,仍有這麼多香港市民不了解強積金的運作及意義,結果被這些無良中介欺騙。 首先,積金局早有明文規定,市民可在下列6種情況下,向受託人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 1. 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2. 永久離開香港;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4. 罹患末期疾病;5. 你必須只在一個強積金計劃內結餘不超過5000元,且沒有結餘在其他強積金計劃內,而提出申索的日期 ...

(節錄)全文共107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