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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00:00

獄中脫光踎低 黃之鋒:在囚人士唔係狗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衝擊「公民廣場」案一度被判囚,後來就判刑上訴得直。他指前年於東頭懲教所轉倉期間,曾被懲教員要求脫光衣服及蹲在地上回答問題,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律政司索償1.6萬元。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黃之鋒作供時質疑,處所人員意圖令在囚人士失去尊嚴和感到害怕。 黃之鋒稱,他剛被安排至東頭懲教所服刑時,被懲教人員帶往保安室搜身,當時房內有3名男職員,對方在無講解程序下,命令他將身上所有衣物除下,期間職員用手觸碰其肋骨、膊頭及上身。 懲教助理:查有否藏違禁品 黃之鋒解釋,曾翻閱在囚人士指引,當中無提及囚犯要被摸身,故當下感到疑惑。職員之後再要求他蹲下,並要他抬頭答問題。他憶述這期 ...

(節錄)全文共45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