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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19-01-15 17:42

香港與盧森堡簽基金互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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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與盧森堡金融業監管委員會簽署基金互認安排的諒解備忘錄,將會允許合資格的香港公募基金及盧森堡UCITS基金透過簡化程序,在對方市場銷售。

《備忘錄》亦就跨境銷售合資格香港公募基金及盧森堡UCITS基金建立訊息互換、定期溝通及監管合作的框架。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新的合作框架擴大香港的基金互認安排網絡,而是次的合作框架,進一步加強與盧森堡之間的連繫及監管合作。

盧森堡金融委員會總監Claude Marx指出,新的《備忘錄》是投資基金在各自的司法管轄區內得到互認的重要一步,並顯示出兩地監管機構合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