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19-01-15 16:01

政府倡3000元以上美容健身合約設冷靜期

放大圖片

政府建議就涉及3000元或以上的預繳美容或健身合約,訂立法定冷靜期。政府進行公眾諮詢3個月。

諮詢文件提出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較短的3個「工作天」冷靜期,商戶要在7個工作日內退款;第二個方案是較長的7個「曆日」冷靜期,但退款期會是14個曆日。

政府解釋,冷靜期較短可以減少取消合約對商戶現金流的影響,但退款期亦理應較短,消費者得以更快收到退款。相反,冷靜期較長可以讓消費者有更多時間,重新檢視交易決定。

政府建議禁止商戶和消費者,協議縮短或免去冷靜期;但商戶可以扣除以非現金方式付款下,安排退款的行政費,一般一筆過非現金付款上限為3%,分期付款的上限為5%。

在美容服務的冷靜期中,涉及的服務包括各項面部和身體的美容服務、脫毛、整容手術、美甲、按摩、以及改善脫髮問題的服務,但如果商戶只提供美甲、按摩或改善脫髮問題任何一種服務,則可獲豁免。

涉及使用健身中心設施會籍的合約,以及由健身中心提供的服務合約,包括個人訓練、瑜珈班、控制體重的膳食建議等,亦需要設立冷靜期。但如果場所沒有設置運動機械,例如芭蕾舞學校、舞蹈室和太極中心則可豁免。

諮詢文件又提到,不建議豁免由註冊醫護人員或私營醫療機構提供的美容健身服務。至於其他類型的交易,例如非應邀形式上門推銷而訂定的合約、時光共享服務、遙距、電訊和旅遊服務等合約,就不建議立法規定設立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