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9-01-14 00:00

直銷為名 暗渡傳銷

傳銷在內地屬於非法活動,是一種經濟犯罪,包括多層次直銷和層壓式推銷,但一部分業者打着合法「直銷」公司的名義進行傳銷活動,並透過各種手法掩飾傳銷性質。 反傳銷救助中心負責人馬勝玲對《中國經營報》表示,企業可能會委託一些由傳銷人員組成的「職業團隊」操作,在暗處形成另一條銷售渠道,而這條渠道往往帶有涉及傳銷的一些手法。 不過,這些渠道沒有與企業存在較為明確的關係,企業只是將產品賣給渠道控制人,一旦東窗事發,企業往往會以「僅存在售賣關係,不存在企業行為」的說法迴避。 民間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指出,這些團隊在宣傳上往往與直銷企業高度綑綁,銷售直銷企業的產品,然後進行拉人頭、發展下線的經營活動,一旦出現問題 ...

(節錄)全文共45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