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9-01-09 00:00

專業議政 郭榮鏗

私人刑事檢控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沒有尋求資深大律師或御用大律師獨立法律意見的情況下,決定不向梁振英提出刑事檢控。當她公開回應社會對其質疑時暴露的頑梗,並對律政司行之有效的政策一知半解和肆意曲解,公眾便有理由相信她最終不會改變其錯誤做法。如要循法律途徑跟進此事,提出私人刑事檢控可能是最有效的方法。 在現代社會,幾乎所有刑事檢控都是由政府提出。其實,追溯普通法歷史,最初主要是由市民私人提出的。蓋刑事罪行很多時是私人侵害私人安全或利益,而較少侵害國家,故由受害者直接向侵害者提出檢控,是最符合普通法原則的做法。 兩個問題須深思 到十七世紀,實際情況出現了變化。一方面,皇室本身需要處理涉及君主利益的案件,故委任檢控官 ...

(節錄)全文共120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