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 | 2019-01-03 17:25
市場監管總局起草《禁止壟斷協議行為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着眼於預防和制止經濟活動中的壟斷協議行為,並建議該局可以直接查處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或者有重大影響的涉嫌壟斷協議行為。
意見稿稱,對經營者違反該規定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5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