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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00:00

韶關託養中心案二十人判刑受助者遭虐待故意傷害 49天內20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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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1日至2月18日間的49日內有20人死亡的廣東韶關市新豐縣練溪託養中心虐待受託養人案,法院本月24日作出一審判決,其中涉案的20名被告遭追究刑事責任,亦有107名公職人員被問責,審計署原黨組成員鄭振濤和廣東省政協副主席鄧海光更分別由國家監委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及政務記過處分。 主犯李翠瓊判處死緩 據廣東省韶關市中級法院和樂昌市、仁化縣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被告李翠瓊、潘忠藹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和無期徒刑,曾任新豐縣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縣長賴展鋒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依法對其餘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新豐縣民政局前局長李翠瓊和前主任科員潘忠藹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職權,合 ...

(節錄)全文共8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