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18-12-13 13:06

內地法院出台知識產權糾紛司法解釋

放大圖片

內地最高法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查知識產權糾紛行為保全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據了解,《規定》關注了解決行為保全申請審查程序的便捷、快速,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宋曉明表示,相對於物權而言,知識產權不具有獨佔性,受到侵害後難以恢復原狀,即使知識產權權利人經過訴訟贏得官司,卻可能早已喪失市場競爭優勢,或者商業秘密訊息已經洩露。

對此,宋曉明稱,為充分及時有效保護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規定》關注解決行為保全申請審查程序的便捷、快速,根據有關規定,情況緊急下申請的行為保全,人民法院必須在接受申請後48小時內作出裁定。

此外,《規定》對於涉及著作權、商標權的行為保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要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權,降低權利人的維權成本;對於侵害專利權等案件需要進行較為複雜的技術比對才能作出判定的,應慎重採取行為保全措施,以維護企業的正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