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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00:00

文偉恩

避不開政治的法庭

特區政府再次取消市民的參選資格,今次的層次,已不再局限於立法會選舉,而是擴大至村代表選舉;而且透過不反對港獨作為自決選項,即可視為港獨的詮釋,把打擊面從港獨延伸至自決。 再有選舉呈請提上法庭,似乎是必然的了。按照事件的性質,法庭應該無可避免要處理政治問題。那個政治問題是:什麼政治主張才算符合「擁護」這個要求? 超越守法或違法 這個政治問題,法庭其實打從一開始便須處理。從表面看,所謂「擁護《基本法》」只不過是要求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遵守或不違反《基本法》,但由於《基本法》包含大量的政治理念,甚至是政治規範,故所謂「擁護《基本法》」就不只是一個守法或違法的問題,而是認同或不認同當中的政治理念或規範的 ...

(節錄)全文共162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