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8-12-08 00:00

與訟各方庭述畢 丁權覆核押後判

挑戰新界原居民丁權的司法覆核案周五續審, 與訟各方陳詞完畢,法官押後裁決。申請人回應政府及鄉議局的陳詞,指英國政府租借新界後,引入新的土地管治政策,官員因同情原居民才保留部分權益,強調英政府當時做法是「恩恤」,英方的行政政策在法律上不應視之為清朝權益的延續。 李柱銘:檢討無結果因等法庭 代表申請人「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及社工呂智恆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反駁鄉議局指出,沒有證據顯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撰寫《基本法》第40條之目的是保障丁屋政策,若要包括保障丁屋,條文不會列明「合法」一詞。丁屋政策的精髓是原居民在有住屋需要時,向政府申請租地建屋,而政府解讀「權益」為申請租地的權利,鄉議局則解讀為承租土地的權 ...

(節錄)全文共60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