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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12-06 04:00

何志平被判7項控罪成立 最高刑罰入獄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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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被控賄賂非洲官員的案件,8項控罪中,有7項被判成立。

美國紐約聯邦法院的陪審團歷經4小時商議,在紐約時間下午2時左右作出裁決,何志平八項控罪中,有7項一致通過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入獄65年,最高合共罰款165萬美元。法官將於明年3月14日判刑。

根據紐約法院的資料,8項控罪分別包括1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4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罪、1項串謀洗錢及2項洗錢罪。8項控罪當中,只有針對乍得案的洗錢罪、即第7項控罪不成立。

控罪指何志平企圖透過賄賂乍得及烏干達總統,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獲取開採石油的權益。辯護律師堅稱,何志平提供的款項只屬捐贈。

69歲的何志平去年11月在紐約被捕,一直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