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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00:00

莫樹聯指基本法 屬「例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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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在「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上表示,《基本法》的所有條文都是憲法框架內的「例外安排」,強調《基本法》是在憲法之內而非憲法以外。他指出,至少有3個類別的憲法條文同時適用於香港,並不點名形容有人質疑憲法與《基本法》不能兼容只是「膝跳反應(knee-jerk reaction)」。 憲法部分條文一直在港適用 莫樹聯指出,憲法中有很多屬原則性條文,表達的是國家精神,例如在憲法的序言提到「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香港法庭曾經審理一宗案件涉及台灣法庭頒布的破產令,其時香港法官的觀點亦有參考憲法條文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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