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1 00:00
簡訊
南丫海難前海事處官獲減刑
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事後被揭發曾指示下屬不執行船舶須配備兒童救生衣的新例,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16個月。蘇平治不服裁決和刑期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周五駁回其定罪上訴,但認為被告是出色的公務員,當年只是繼承上一任的做法,連繼任人也不執行新例,容許「新船新例、舊船舊例」,故無理由將上訴人與上述繼承人區分,裁決大幅扣減刑期至4個半月,剛好服刑4個半月的蘇平治即時獲釋。
協助死者家屬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不接受上訴庭判決,稱法官指蘇不涉個人利益,只是為幫助業界適應的說法有原則性錯誤,因為即使如此,蘇仍犧牲了市民安全,法官不能因此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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