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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11-28 20:44

朱凱廸:選舉主任無權提出自決及港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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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參選元崗新村非原居民村代表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下午再收到選舉主任來函,要求他晚上8時前回答「是否提倡或支持香港獨立是自決前途的選項」,以及是否同意作為鄉郊代表參選人「不能夠以任何方式主張香港獨立」。

朱凱廸回覆選舉主任袁嘉諾的問題時稱,鄉郊代表選舉主任無權提出與確保提名有效無關的問題。

他續稱,《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並無強制候選人實質上證明自己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亦即提名的有效性,並不依賴候選人的實質政治信念。

對於選舉主任要求回答「是否提倡或支持『香港獨立』是自決前途的選項」,朱凱廸認為,問題帶有錯誤的假設,假設「自決前途」只能為一個特定機制,因此才有所謂主張香港獨立是否其中一個「選項」的錯誤設想。他在回覆信中重申,提倡或支持推動《基本法》和政制的民主化改革,以及他沒有主張「香港獨立」。

至於「並沒有要求就其他人的行為或主張表達意見」的提問,朱凱廸認為,這個要求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亦顯然超出《鄉郊代表選舉條例》對參選人的要求。

參加元朗八鄉鄉事委員會元崗新村居民代表選舉的候選人,還有楊金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