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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00:00

簡訊

涉洗黑錢6.2億兩男女被捕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反詐騙協調中心探員,昨晨約6時根據線報,在天水圍拘捕兩名港人男女(45歲及44歲),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入夜後仍遭扣查。消息稱犯罪集團利用一個本地銀行個人戶口,從事跨境犯罪活動,今年1月至7月透過該戶口,共清洗約6.2億元,其中約8800萬元料涉近月多宗本地及海外的電郵騙案、投資騙案及電腦系統被入侵等,被捕男女分別為戶口持有人及授權簽名人。 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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