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方案 | 2018-11-10 05:00
楊書健
《信報》最近主辦「卓越大獎系列 - 上市公司卓越大獎2018」,我很榮幸獲邀擔任評審。周一晚上更有幸出席晚宴,並且擔任頒奬嘉賓之一。該奬項由《信報》的股票追勢系統EJFQ「信號」篩選出候選名單,再經評審按公司管治、公司訊息透明度,及受小股東歡迎度3項準則評分。獲奬的企業由知名藍籌股到創業板新股都有,合共有43間。
3個評分方向都着重公司管治,是近年投資界關注的重點。機構投資者着重公司管治,部分時候是履行社會責任,推進社會發展。例如近年上巿公司都會自願發表可持續發展報告,就是回應這類訴求。上巿公司因應公司管治要求,在近二三十年,在平等權利、環保科技,甚至戒酒戒煙等方面,其實都有一定貢獻。
股息代收入需求漸增
不過對小投資者而言,關注管治良好的公司,主因可能是為了尋求長期投資標的。隨着香港及亞洲其他地方的退休人士逐漸增多,以股息收入作生活費的群體必然會慢慢增加。當然,所有投資者都喜歡股息,是計算總回報的一部分。這裏說以股息代收入,專指部分投資者的其他收入來源不再穩定,因此股息是維生的一部分。他們投資高息股或房託,心態也許像其他生意的小股東一樣。假如有人投資了表兄弟主理的茶餐廳,每年有穩定的紅利,投資者甚少會因為股巿升跌,而向表兄弟買賣自己的股權。
同樣道理,一旦投資者將部分資金投放到穩定生息的高息股後,心態亦可調節為該公司的股東。這樣一來,也許並不再需要每天留意股價,用現股價計算的賬面價值決定賺蝕。其實將股票視為股權,正是葛拉罕(Benjamin Graham)所提倡,而後由畢非德所承繼並宣傳的價值投資法。我認識有老一輩的投資者,持有滙控(00005)、長江等股票幾十年不放手,甚至逢低位就再將手頭現金購入股票,似乎長遠而言,回報亦算不俗。
好制度配合優質管理
當然,這種長期投資方法只適合投資在信譽極好的優質股。某些板塊的確有一定的制度降低整體風險。例如房託必需持有收租資產、必需派息,及有法律規定的負債比率上限,降低了房託的整體風險。但是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再好的制度都防不了個別管理層出問題。投資者不可能因為制度設計良好,就不考慮管理層的質素。
而且買股票,長遠而言股息必需上升,否則投資者可以買債劵亦能有現金收入。就算管理層對股東負責,處事誠實,如果管理能力不足,亦非長期持股的選擇。因此,一隻股票值得長期投資,前提是投資者信任管理層。簡單而言,出現十年升值十倍的股王,背後必需有願意向股東負責,又能為股東創富的管理層。
這類管理層當然不多,所以像長江那樣,一代之間升值上千倍的例子很少。但是公司管治質素卻是所有股王的根基。《信報》將公司管治、公司訊息透明度,及受小股東歡迎度列為卓越上巿公司的條件,絕對找對了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