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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8 00:00

獨眼香江 紀曉風

不會只射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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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使用武力及槍械有嚴格規定,根據《警察通例》,執勤時使用「適當武力」的程度,視乎疑犯對抗程度,在3個情況下可使用槍械【表1】。此外,因執勤或往調查刑事案遇襲開槍還擊的事件,近年雖有發生,但個案不算多,以今年計算,包括昨日的一宗,本年累計僅3宗【表2】。 至於指引有否提到警員向疑人身體哪個部位開槍?退休高級警司、港大犯罪學中心榮譽研究員何明新接受傳媒訪問時稱,正常會射對方軀體中央即胸腹位置,因面積較大較易瞄準,而不會只射四肢或頭部。   ...

(節錄)全文共22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