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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7 00:00

深水埗區通過撥款修訂

深水埗區議會昨審議由民主派提出,修訂《社區參與計劃撥款準則》將曾派人角逐區議會或立法會的組織,一概不被視作非政府機構,即不符合撥款規定。動議最終在獨立議員甄啟榮贊成下,以12票贊成、11票反對獲通過。 根據深水埗區議會現行《社區參與計劃撥款準則》,就申請區議會撥款而言,立法會議員或區議員辦事處、政黨或政治組織,均不視為非政府機構。民主派提出修訂,要求加入「去屆曾派代表參選區議會或立法會選舉的團體」,均不當成非政府機構。 民建聯「雙料議員」鄭泳舜批評,有關修訂粗疏,認為現行有良好審批準則,民政署的把關亦嚴謹,擔心修訂會進一步減少非政治組織前來申請撥款。民協譚國僑則稱,很多組織名義上未必是政黨,但 ...

(節錄)全文共33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