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 | 2018-11-02 22:56
上海交易所公布,「滬倫通」預託證券(CDR)配套規則,其境外發行人上市條件包括3方面,在申請前120個交易日平均市值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在倫敦交易所上市滿3年,在主板上市滿1年;申請上市的CDR數量不少於5000萬份,對應基礎股票市值不少於5億元人民幣。
上交所指,「滬倫通」CDR競價交易機制整體上與A股保持一致,但亦作出一些差異化安排,而CDR暫不納入融資融券、股票質押式回購及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等範圍。
「滬倫通」個人投資者須符合一定規定,包括申請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的日均資產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不存在嚴重的不良誠信紀錄、不存在境內法律和業務規則禁止或限制其參與證券交易等條件,並通過會員組織的綜合評估;機構投資者應當符合境內法律及上交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另外,中國結算發布「滬倫通」CDR登記結算實施細則。下一步,將進一步制訂「滬倫通」CDR業務指南,穩妥有序推進「滬倫通」CDR業務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