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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 | 2018-11-01 22:35

法官頒令准蔡志明加入康宏案成為被告

康宏環球(01019)公布,獨立顧問正編製一份有關該公司潛在違規行為的初步草擬報告,以供獨立非執行董事審閱,與該公司及其核數師已完成大部分審核程序。

康宏指,將繼續採取適當措施以達成港交所施加之復牌條件;及知會市場所有重要資料,以供股東及投資者評估公司狀況。

另外,康宏環球現任管理層入稟控告前執董曹貴子等24人及4間公司違反授信責任,被指與曹貴子關係密切的蔡志明,早前主動向法院申請成為案件被告之一,有關申請今日聆訊,法官頒令批准蔡志明加入成為此案被告,並需於56天內提交抗辯書。

據了解,蔡志明自願成為被告,是希望有正式法律代表辯護,透過法庭還他公道。

康宏環球股份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