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8-11-01 21:57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藝人彭于晏起訴微博加V用戶陳某、某飲品公司、某視頻App公司,以及某音頻網絡公司侵犯名譽權一案二審公開開庭宣判。
上海一中院維持一審認定名譽侵權成立,陳某及三公司對彭于晏發表道歉聲明、陳某和某飲品公司共計賠償27萬餘元人民幣、某視頻App公司和某音頻網絡公司承擔部分賠償款的連帶清償責任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