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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10-30 15:27

民航處推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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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公布,推出「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計劃」,以便業界於機場以外的地點設立及營運空運貨物安檢設施,並邀請空運物流業界有興趣者參與計劃。

國際民航組織已發出一項新政策指示,提出除了提升「管制代理人制度」外,另一個加強空運貨物保安的方法,就是規定所有空運貨物須進行安檢,並於2021年6月底或之前實施。

民航處發言人表示,香港全力支持並且有責任符合國際民航組織的航空保安規定。現時香港空運貨物的安檢主要於各機場貨運站內進行,未來數年香港的空運貨物安檢量必須逐步提升,故此有需要容許在機場以外進行空運貨物安檢。

發言人續稱,透過這項新措施,空運貨物可在機場以外的地點進行安檢,並受到政府監管。設立在機場以外的安檢設施將會利便空運物流業界在運送空運貨物至機場付運前,於現有的貨倉或類似的處所對空運貨物進行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