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18-10-24 17:46

死因庭陪審團建議警車安裝閉路電視

的士司機陳輝旺2012年被警方押上警車時頸椎受傷,留院一個月後離世的案件,死因庭陪審團以3比2裁定死者「不合法被殺」。

陪審團指,死者是在西區隧道行政大樓外被人箍頸提起,導致受傷,而導致死者死亡的傷害或疾病,是支氣管肺炎及頸部受傷導致長期臥床。

陪審團向警務處提出4項建議,包括在警車內部安裝具有錄音功能的閉路電視、培訓警員搬抬被捕人的技巧、拘捕後應盡快通知被捕人的家屬、以及警方在拘捕過程中,若意識到傷及被捕人,亦應盡快通知醫護人員。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表示,死者家屬獲得公道的結果,相信律政司會跟進是否有警員涉及誤殺。他認為,陪審團建議在警車安裝閉路電視,是公平合理,因為衝鋒車大多第一到達現場,也是疑犯第一羈押地點,安裝閉路電視可權衡被捕者的安全,以及當疑犯投訴被不合理對待時,可有充分證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