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6 00:00
鄉郊候選人 須簽確認書
選舉管理委員會周一發表鄉郊代表選舉活動指引,稱鄉郊代表選舉的候選人,必須填妥提名表格及聲明擁護《基本法》及効忠香港特區,選管會亦擬備確認書供候選人簽署,以協助選舉主任確保提名程序能依法完成。候選人可憑簽署確認書,表明已理解要求及責任。
特區政府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首次引入確認書的做法,要求候選人簽署以確保擁護《基本法》及効忠香港特區,今次鄉郊代表選舉活動指引更新,是與立法會選舉上述要求看齊。
選管會表示,更新指引時已充分考慮在諮詢期內收集的意見;有意參選者應仔細閱讀指引和相關選舉法例,並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香港共有4類鄉郊地區,現時有709條鄉村及2個墟鎮,鄉郊一般選舉會選出1540 ...
(節錄)全文共30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