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8-10-10 12:11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中表示,法治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而司法獨立是彰顯法治的關鍵。《基本法》確立了獨立司法體系的基本方針,包括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終審法院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以及終審法院可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她表示,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地捍衞司法獨立,維護法治精神,並再次重申,任何因不滿法庭的裁決而無理地攻擊司法制度和司法機關,干涉獨立司法權或出言侮辱法官的行為均不可取,是對香港司法制度和司法精神的損害。
林鄭月娥續稱,正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2018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指出,針對司法機構的批評應該是有理可據。法庭和法官在裁決法律糾紛時,只會考慮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及法律爭議點。裁決無關法律的政治、經濟或社會議題,並不是法官的憲制職責。法治保持堅穩、備受尊重及人皆可見,是符合眾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