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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18-09-28 15:49

中證監原副主席姚剛受賄判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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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原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涉嫌受賄、內幕交易一案,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判處18年有期徒刑,罰款1100萬元(人民幣‧下同)。

央視報道,姚剛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700萬元,以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40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1100萬元;對姚剛受賄、內幕交易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認為,姚剛在2006年至2015年,利用其擔任中證監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利用其在履職中獲悉的內幕訊息,進行相關股票內幕交易,獲取非法利益,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內幕交易罪。對姚剛所犯受賄罪、內幕交易罪應依法數罪併罰。

鑑於姚剛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