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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9-26 12:26

民族黨禁運作 港大法律學會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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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日前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香港大學學生會法律學會發聲明,強烈譴責當權者剝奪市民言論及結社自由,援引以禁止該黨運作的理據無一成立,要求保安局局長立即撤回有關命令。

聲明指出,言論及結社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明文保障,市民有權就任何政治理念表達意見,縱使《社團條例》賦權保安局局長以「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為考慮禁止社團運作,但政府若因該黨宣揚港獨的政治理念,而限制其言論及結社自由,有違國際就規範政府限制公民自由所訂立的原則。

聲明又認為,民族黨僅透過公開演講及出版刊物等方式宣揚港獨理念,不可能對領土完整造成任何武力威脅,禁止其運作不符合維護「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正當目的,是「不相稱」的限制。

聲明批評政府將國際法律原則徹底置之不顧,恣意妄為剝奪公民基本權利,玩弄法律條文以作政治工具,妄將莫須有的罪名加諸民族黨員身上,開下極壞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