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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9-24 11:49

李家超斥民族黨綱領嚴重違基本法 30日內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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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賦予的權力,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李家超表示,香港民族黨即日起為非法社團,該黨幹事或成員可在30日內,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期間命令將保持有效。

李家超指出,保安局曾三度延長該黨的申述限期,民族黨在限期過後向當局提交了申述。他表示,經充分考慮助理社團主任的建議及該黨的申述後,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保障他人的權利及自由需要,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命令即時生效。

他提到,在香港民族黨自2016年3月成立以來,公開綱領是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嚴重違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該黨並一直採實質行動實現綱領,包括4年計劃逐步實現目的,以及爭取支持、擴大宣傳平台等,也曾多次公開表示,會以一切有效方法去爭取香港獨立,有關表態不能當政治口號。

他強調,作出命令只需要維護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故決定是符合規定,指自己不只考慮該黨某言行及主張,而是包括其整體行為,他認為民族黨的計劃、目的及繼續運作是具威脅,重申今次的考慮是謹慎、小心及全面。

他又重申,香港市民擁有結社及言論自由,但不是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