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8-09-21 22:50
航空公司11月起可徵燃油附加費
民航處公布,自11月1日起,所有由香港出發航班的機票,航空公司可自行決定是否徵收燃油附加費。
民航處將在同日起實施新規定,航空公司售賣機票時,要顯示機票的最終票價,並要列出所有分項價格,包括機票費用、飛機乘客離境稅、旅客保安費及機場建設費等。若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亦須清楚顯示。
發言人表示,顧問研究顯示,燃油成本屬航空公司須收回的營運成本旳一部分,航空公司可按商業決定是否徵收燃油附加費,關鍵是要鼓勵競爭,以及確保價格展示具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