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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方案 | 2018-09-22 05:00

人生理財 梁子驄

自願醫保細節要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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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政府計劃推行自願醫保,相信不少朋友亦會關注,皆因過往已購買並一直在使用之產品,明年可以為自己帶來稅務優惠,甚至有一些自願醫保個別細則叫人提起興趣。今天筆者與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些細節。

投保前未知疾病獲賠償

自願醫保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起草時針對「已存在疾病」其實有兩大部分的指引──投保前「未知」和「已知」的疾病。現時最新的指引對於「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病症」,自願醫保的「認可產品」,以標準計劃而言,需在保單簽發後生效首3年的等候期可提供部分保障(第一年不獲賠償,第二年可獲25%賠償,第三年可獲50%賠償),而第四年開始就可獲全面賠償。

這個很多人以為是新改進的條款,其實很多現有保單已有相類似的條款。就「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病症」這方面,不少現有產品都會有提供「不可爭議」條款,只要並非為有欺騙性的誤述或知情不報,在保單生效後或復效後起計特定時間後(視乎不同公司的設計)即不可對保單的權益作出任何爭議,保單生效之後保險公司亦須就正常程序理賠。

市面有產品保障已有疾病

另一項最吸引的就是自願醫保方案最初有提及,可以成立「高風險池」讓高風險人士有機會投保,可惜其後的諮詢報告討論中就公報暫緩設立有關措拖要求。所以無論投保哪類型的產品,都要根據保險公司如何核保,一般在核保過程中它們會衡量會否承保客人(有可能無條件接受投保,接受投保但須收取附加保費(loading)及/或訂立個別不承保項目(exclusion),甚或拒絕投保),這方面兩種產品都不會有太大分野。

不過現時亦有些保險產品只在理賠時核保,亦即就算有意投保者有已存在疾病,他仍有機會先獲受理購買保障,日後萬一遇上與已存疾病不相關的狀況而需要接受治療,也可以受到保障。但當然,若在理賠時才再核保亦會使理賠手續比其他公司更繁複,比起一般的做法可能會需要較長時間才完成理賠程序。所以購買者投保時要清楚自己的產品細則,是否合乎自己狀況。

措施出台後保單可轉換

有一點更值得關注的是,其中一項指引是關於現時的保單持有人,可以在自願醫保出台後擁有選擇權,將現有保單轉保;現時守則之下,在自願醫保實施前已投保現有個人償款住院保險的保單持有人,其承保的保險公司必須提供一次性的保單轉移安排。保險公司必須承諾,於註冊成為自願醫保的產品提供者後,盡快為其現有保單持有人,提供一個自願醫保認可產品的轉移安排。故此,市民如果有投保需求,其實並不需要在自願醫保出台時才選擇平台,這一刻閣下已經可以物色自己心儀的計劃。

其實住院產品看似簡單,實則保單內容有很多細節條款需要留意,現時政府的大方向亦是偏向希望有能力的人士自行負擔保費,有需要時再到私營醫療機構求診。市民應加快提高意識,留意醫保產品將為大勢所趨,在尋找資訊時,勿忘要找一個可以協助自己提供充足和正確資訊的平台,有分析、有比較才會知道哪類產品更適合自己,始終事關終身幸福,不得不精打細算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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