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7 00:00
專業議政 郭榮鏗
改革僱員補償援助基金
僱員補償援助基金成立於1991年,僱員因工受傷後,用盡一切法律及財政的可行方法後,仍未能向僱主或其保險人追討應得的補償或損害賠償的情況下,可向基金申請援助。
盈餘超過8000萬元
基金早年曾陷入財政困難,故於2002年修訂《僱員補償援助條例》,以推行改革保持財政穩健。改革方案包括以發放特惠性的援助金代替普通法的損害賠償,以及基金不用作支付普通法損害賠償訴訟所引起的任何費用等等。
經過一番節流措施後,基金自2007年至今已沒有虧蝕,並應錄得超過8000萬元盈餘。既然如此,條例應再作修訂,為工傷僱員或因工死亡的僱員的家屬提供更適切的援助。
因此,筆者建議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以下的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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