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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 | 2018-09-14 19:08

滙豐銀行前副總裁受賄罪成

滙豐銀行前副總裁梁肇倫,涉嫌於2014年至2016年期間,收受一間電子公司的股東提供的利益,以協助處理該公司的信貸安排,其母涉嫌披露受查人身份,3人分別被控行賄、受賄和披露受查人身份等罪。

三名被告梁肇倫、其母曾錦鳳及電子公司董事兼股東朱江,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10月5日求情及判刑,以待各被告的背景報告。梁肇倫及朱江還押懲教署看管,而曾錦鳳則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