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8-09-11 16:10
內地與香港就實施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的安排,現已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安排簽署後,香港與內地將於本月稍後時間進行首次自動交換資料,香港與其他49個稅務管轄區之間的首次自動交換資料亦會同期進行。香港會繼續履行責任,按照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所訂定的共同滙報標準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香港早前已根據類似的雙邊主管當局協議或《稅收徵管互助公約》下的多邊主管當局協議,與其他49個稅務管轄區啟動自動交換資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