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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9-04 18:53

鄂政協原副主席劉善橋受賄 判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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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善橋受賄案,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宣判,劉善橋被判囚12年,罰款2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受賄所得財物上繳國庫,劉善橋當庭表示不上訴。

案情指,2003年上半年至2017年,劉善橋利用職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提拔或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9年至2017年4月,劉善橋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折合1790萬多元。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善橋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劉善橋到案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