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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8-09-04 16:43

法官:父搖晃初生女與奪取性命無異

一名父親掌摑及搖晃初生女兒,令女兒腦部嚴重缺氧,被告承認襲擊等4項控罪,包括3項襲擊所看管兒童及1項刑事恐嚇罪,稍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6年4個半月。

法官彭寶琴指出,目前一歲半的女嬰,本應正在牙牙學語及學走路,但自案發後一直危殆,要依賴呼吸機,右眼完全失明。即使出現奇跡得以生存,視力問題亦會一直伴隨,被告的行為與奪取女兒性命沒有分別。

法官又稱,在發現女嬰身體冰涼、毫無知覺後,被告用「搣女兒臉部」的方式確認狀態,顯示被告是慣性使用暴力。

此外,法官亦不接納辯方律師,以被告因通宵工作疲勞下犯罪為求情理由,稱父母有責任控制自己的行為和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