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18-08-16 14:43

黃浩銘佔旺案申上訴至終院被駁回

放大圖片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就佔領旺角刑事藐視法庭案,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今日頒下判詞,認為黃的上訴理據無重大廣泛或關乎公眾重要性,拒絕向他批出上訴至終院許可,並須向律政司支付6.2萬元訟費。

黃浩銘因涉在2014年佔領行動旺角清場期間違反法庭禁制令,去年被高等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監4個半月。他出獄後以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理由,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根據法例,即使黃浩銘今次被上訴庭拒絕批出許可,仍可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