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 | 2018-08-14 09:09
新高教集團(02001)表示,內地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實施細則(送審稿)仍是草擬版,尚未獲得批准及生效,最終版本及其實施存在不確定性。
集團稱,根據目前實施細則(送審稿)規定,生效後不會對業務,包括目前營運及潛在擴展計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亦不會對其民辦學校營運構成財務影響,因集團根據結構性合約,透過全資擁有實體,向集團營運的學校提供服務,從而產生經濟利益。
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現有結構性合約項下的安排乃有效、合法及具約束力,且與任何現有中國法律法規不相衝突,及實施細則(送審稿)並未規定其將具追溯效力。
新高教集團昨日收市報4.7元,下挫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