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18-08-09 13:24

朱經緯上訴案押後至下月中裁決

放大圖片

退休警司朱經緯上訴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成案續審,上訴方及律政司代表分別完成陳詞,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押後至下月14日下午4時裁決;雙方庭上繼續就事主鄭仲恆誠信及傷勢爭拗,前者續聚焦朱經緯有心控制場面而無意使用非法武力,後者則重申鄭仲恆無意在場停留及無虛報傷勢,是誠實證人。

上訴方代表資深大律師郭莎樂再次針對原審裁判官錢禮,質疑其判決主觀,忽略鄭仲恆身為在場最後一批人士,兼為積極的示威者等事實,強調他路經時多次大叫挑戰警方,錢禮反而誤解當時動態場景,視朱經緯打人並非驅散在場人士的合理辯解。

郭莎樂亦提到,鄭仲恆傷勢可信性成疑,質疑他事後並無即時求醫治療,而是申請假期出外拍照,她亦播放另一片段並多次慢動作播放,稱可見當時朱經緯揮動警棍打中事主的背部而非聲稱的左邊頸側,補充案件重點亦非朱經緯打人的力度有多大,而是其意圖是否非法。

她形容難以想像朱經緯有意為之,因其誠心為控制人群而行動,加上他早前已因罪成入獄16日,過往4年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包括無法求職,早前被傳媒追訪甚至在餐廳用膳時也被跟蹤拍攝,相信已是足夠懲處。

律政司代表資深大律師麥禮士同樣重播影片,指出鄭仲恆前方曾有一黑衣人被警方推前,幾乎跌坐地上,阻礙人群移動,因為他當時並非蓄意於行人路上阻延前進,同時也無證據顯示他大叫是挑釁警方,因只能聽到他高呼自己正向前行走,質疑上訴方多次質疑其誠信有誤及不公允。

麥禮士承認,或有證據顯示鄭仲恆為示威者,但本案與其身份無關,因朱經緯在原審時亦曾稱只視為對方事發期間人群中一員,事實上鄭已流暢地走過,故朱只能從後毆打其背後,而朱對鄭的動作,亦明顯地與其他人、以及其他警員不同;麥禮士認同警方當時長期執勤受壓,惟不認同可因而合理化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