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 00:00
余皓媛
社會通力合作 共建和諧家庭
近日女童林林因父母長期疏忽照顧,導致四肢痙攣性癱瘓,喪失語言能力。類似個案近年不斷發生,我們實有必要反思,現時社會對兒童的保護是否足夠。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指兒童受照料時,不得受忽視或虐待,包括性侵犯,當中多以《衝突行為量表》(CTS)為量度工具。現時香港政府就未涉及色情成分的虐兒個案多以《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 213 章)第34(2)條和《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 )第26、27條檢控。
父母虐兒的原因
有關刑罰雖具有相當阻嚇性,父母也深明虐兒屬嚴重罪行,但數據顯示本港每年新呈報的虐兒個案約徘徊在800至1000宗之間;最近10年的虐兒數字,甚至比前10年的虐兒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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