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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1 00:00

顧明均控前妹夫違協議擅自沽股

有「電子大王」之稱的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早年於胞妹結婚時,把一間西非公司的股份,贈予妹夫朱嘉楨作為賀禮,兩人其後離婚,顧與朱口頭協議,朱可以受託人身份繼續持股,養育顧的5名外甥;惟顧明均現以朱違反受託責任為由,與胞妹及胞妹兩名子女一同入稟,要求朱交還股份得益。顧明均昨接受查詢時稱身在日本,待返港才回應。 原告包括顧明均、其胞妹顧明芳,以及顧明芳的兩名子女梁永欣、梁永鋯,被告為顧明芳前夫、事務律師朱嘉楨。入稟狀透露,顧明芳於1983年帶着子女梁永欣及梁永鋯,與朱嘉楨結婚,至1995年離婚,當時朱曾提出歸還涉案股份,但顧明均反建議對方繼續持股,並把所得收益用作養育5名外甥,朱接受建議,且口頭承諾 ...

(節錄)全文共4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