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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5 00:00

市場分歧大 憂永續特權

本港市場經過數年討論,才接受上市企業創辦人享有同股不同權,原以為這安排只惠及個人,但年初忽然傳出有大型科網企業極力游說,希望進一步開放至企業法人股東也可持有同股不同權,隨即引來部分投資者批評,擔心變成永續特權。 基金界倡設日落條款 事實上,美國納斯特及新加坡交易所均無限制同股不同權股份由個人或企業持有;本港金融發展局亦曾撰文支持發展企業版同股不同權,以維持香港競爭力。 不過,投資界多次表明對同股不同權從個人股東延伸至企業法人股東有保留,因為適用於個人股東的保障措施(例如身故或離任董事後,特殊股份隨即失效),部分難以套用在企業股東身上。 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早前公開建議,港交所(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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