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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18-07-20 18:31

銀保監擬對理財業務提10項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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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就《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主要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提出了10項監管要求,包括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隻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 (人民幣‧下同)降至1萬元。

規範產品運作,實行淨值化管理;規範資金池運作,防範「影子銀行」風險,要求理財產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需要期限匹配。

此外,去除通道,強化穿透管理,要求理財產品所投資的資管產品不得再「嵌套投資」其他資管產品。設定限額,控制集中度風險;控制槓桿,有效管控風險;加強流動性風險管控;加強理財投資合作機構管理。

在過渡期安排方面,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過渡期自本辦法發布實施後至2020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銀行新發行的理財產品應當符合《辦法》規定。同時,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未到期資產,但應控制存量理財產品的整體規模;過渡期結束後,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違反規定的理財產品。